生态环境部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关于开展VOCs在线监测数据自动审核技术比对与智能化技术测试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部署,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环境空气成分监测网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生态环境部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拟面向社会征集具备相关技术能力的单位,于2025年5月-10月开展VOCs在线监测数据智能审核技术比对测试。现面向社会征集具有相关技术条件的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申报单位应是相关智能化技术的建设方或所有方,并有能力保障比对测试期间所提供技术及设备的正常运行,依照实施方案完成相关工作,并接受重点实验室组织的评审。
3、申报单位须指定项目负责人,建立项目团队,积极配合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4、申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重点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出现任何违规违法行为。若发现存在此类情形,重点实验室有权立即取消申报单位的参加资格。
5、参与比对测试单位应恪尽保密义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施过程中接触到的关于重点实验室一切工作信息、数据资料和成果等信息安全,未经重点实验室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泄漏、告知、复制、传播,或对外发表,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并按要求提供保密承诺函(附件3)。
6、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风气,各单位参与人员应自觉维护行业形象,恪守职业道德,须在参加比对测试前签订《廉洁承诺函》(附件4),不得以赠礼、请吃等形式开展不正当竞争。一经发现有不廉洁行为,重点实验室有权立即取消该单位参加资格。
2、重点实验室负责提供比对场地、用电、VOCs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等保障,并监督比对实施过程;组织专家对参与单位进行筛选、对具体实施方案、比对测试结果及评估报告的审核。
3、参与比对单位负责智能化设备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故障排除和数据报送等,并自行承担比对测试期间的设备、安装调试、运维及人员等相关费用;测试期间,比对单位不得干扰其他比对单位设备运行,不得影响测试的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若出现以上情况,须承担相应责任。
4、因实验场地条件有限,本次比对将按照各技术单位报名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组进行筛选评审,确定参与名单。
5、开云电竞网比对测试结束后,重点实验室将组织专家对智能技术的应用效果、技术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比对测试初步方案详见附件1;比对结果、研究成果与各比对单位共享。
1、申报单位应提交申请函、廉洁承诺函、保密承诺函以及相应的智能技术方案等资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函、廉洁承诺函和保密承诺函可自行下载(见附件2-4)。
2、报名征集期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持续7个工作日。申请函、廉洁承诺函、保密承诺函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应在征集期内发送至邮件主题请标明“智能化测试+单位名称”。
附件:1、比对测试初步方案.docx2、申请函.docx3、保密承诺函.docx4、廉洁承诺函.docx
标题:生态环境部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关于开展VOCs在线监测数据自动审核技术比对与智能化技术测试的公告
链接:https://www.ksrongchuan.com/kaiyundianjingdongtai/youxigonglue/2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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